2008年8月1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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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增征地面积 村官中饱私囊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袁晴 陈小毛

  本报讯  征地过程中,受政府委托的村委会主任本应实事求是上报征地面积,合理补偿,但宁波鄞州区的一名村主任却打起了歪主意。
  2007年下半年,由于甬台温铁路工程建设,需要征用鄞州区云龙镇部分企业所占用地。为安置这些搬迁企业,云龙镇政府决定出面征用周某、王某承包的位于该镇荻江村的葡萄园种植地。时任村主任的张某受政府委托,负责征迁地块面积的丈量和地面作物的清点工作。为多领补偿款,张某打起了歪主意,与周某、王某串通将实际被征用的土地19.29亩虚报为22.4亩,多报3.11亩,从而骗得补偿款87080元。事后,张某分得8万元,其余由两承包人瓜分。事发后,三人分别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。
  日前,张某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